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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前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关于学前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为有效落实《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我园下发贫困资助申请报名表,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对经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联合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中3-5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截止2018年8月31日不足三周岁不在资助范畴之内。);其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在资助范围之内。);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二.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一次申请, 两次发放,本次发放平均每生6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500元,2档600元,3档700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补助。 三.资助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幼儿园的具体资助比例。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幼儿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要优先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1.中班及大班之前已经享受助学金的有商业银行卡的幼儿填写此表:
2.小班、中班及大班之前没有享受助学金的幼儿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班级老师处领取)。 (2)家长准备好商业银行卡的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首页、索引页、幼儿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没有索引页的要复印提供身份证的家长户口页)。 (4)出生证明复印件。 ( 5 )无业的家长需提供社区无业证明原件,有经济来源的家长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年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小、中、大班未享受过资助幼儿报名表:
3.10月16日在幼儿园进行公示。 4.10月23日公示结束后,办理资助卡。 5.上报办事处,审核,无异议后发放资助款。 备注:不申请的请在上表最下方一栏填写好幼儿姓名班级并家长签字,交给 申请的家长请将此表和提交的相关材料于2018年10月12日(本周五)一并交给
请已经向省里递交过申请并且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在下面表格里签字注明并将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带到幼儿园。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中心幼儿园 2018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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